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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一帶一路"發展和亞洲的國際商事仲裁融合
Date Issued
2020
Journal
ISSN
2095-7610
Citation
國際法研究, 2020年, 第1期, 第105-128頁.
Type
Peer Reviewed Journal Article
Abstract
由中國政府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亟需一個促進投資者信心的法律框架來有效解決紛爭降低交易成本.考慮到絕大多數沿線亞洲國家以示範法和紐約公約為本國仲裁法的依托,已存在較高的融合基礎,仲裁有望成為最主要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鑑此,在打造亞洲區域經濟整合下談仲裁融合,對於與跨境仲裁裁決承認執行休戚相關的公共政策機制的協調顯得格外重要.公共政策,作為國際仲裁的爭議性概念,一直以來缺乏乏統一的內涵與實踐,而一帶一路的發展,為亞洲沿線國家間實現國際商事仲裁以及公共政策的融合提供了絕佳的機會. 仲裁地與去本地化的理論理論歐盟及非洲商法協調小組織的實務經驗,也進一步為公共政策的融合指明可行進路.推行亞洲國際商事仲裁的融合,有利於中國政府在強調經濟影響力的同時,展現其國際法律規則所製定的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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