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宗柳博士2026-07-032026-07-032025戎宗柳 (10-12.12.2025). 親女與寡婦的財產權分別: 以戶絕財產繼承為中心的考察. 2025中央研究院明清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三樓中樓&臺灣史研究所802會議室.http://hdl.handle.net/20.500.11861/27928明初國家為保證戶役制度有效推行,頒布戶絕相關法律,盡力避免"戶絕".其辦法是允許民間無子家庭通過過繼等方式延續戶的存在,相應地,在法律上保證嗣子繼承家產的權利.家族作為父系繼嗣共同體,藉助法律控制宗祧繼承與財產繼承,排斥親女繼承權.但不同的婚嫁地位帶來權利差異,寡婦作為維持這一體系的重要一環,被法律賦予掌管夫產與擇嗣的權利,擁有家長的權威.因此,親女與寡婦權利地位的差異來自於明清賦役制度對家族的支持.zh親女寡婦財產權戶絕家族親女與寡婦的財產權分別: 以戶絕財產繼承為中心的考察Conference Paper